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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3日 星期五

【新聞稿】「專利連結有問題,藥事法修正停一停」記者會


「專利連結有問題,藥事法修正停一停」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經濟民主連合會同產業界、公衛界代表,今日9/23(五) 上午十點於中興大樓101室舉辦記者會,說明行政院本會期為配合爭取加入TPP,所提出增設「藥品專利連結制度」的藥事法修正案明顯有「國家法權退位」、「傷害民眾藥品近用權」、「危及健保財務」等諸多問題,要求立院應暫緩審議,請食藥署進行產業及社會影響評估後再議。

經民連發言人許博任說明,此次藥事法修正,重點在於參照美國建立藥品專利連結制度。往後食藥署在審查學名藥許可證時,將主動通知原廠藥藥廠檢視學名藥是否涉及專利侵權。若原廠提起侵權訴訟,食藥署就自動暫停學名藥藥證核發15個月(院版修正草案第四十條之九~第四十條之十二)。以及首家學名藥挑戰原廠藥專利有效性跟不侵權成功者,可獲得12個月市場銷售專屬期獎勵等(院版修正草案第四十八條之十六~第四十八條之十八)。

許博任表示此次修法專利連結制度有以下主要問題:
1.食藥署自動停發學名藥證15個月,形同不經法院審酌裁定,即進行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有行政權力過大且過度向專利人傾斜的問題。並且剝奪學名藥廠的基本訴訟權利,有違憲之虞,也違專利訴訟,假處分要件趨嚴的趨勢。此外現行修正草案,TFDA對專利資訊之登載以及藥證停發程序,並不進行合理性審核,卻可作成停發藥證之決定,明顯有權責不符的問題。

2.美國施行藥品專利連結制度多年,原廠藥透過濫訴或跟取得銷售專屬期的第一家學名藥廠逆向和解等手段,不當阻擋學名藥上市的案例層出。台灣完全參照美制,恐怕將重蹈覆轍,進而影響學名藥上市時間跟市佔率,而使健保藥價支出大增、財務惡化,也危及民眾取得可負擔藥品的近用權。

3.就加入TPP戰略而言,TPP的藥品智財規範並未要求成員國一定要採將藥品專利權與藥證核發以行政權力掛勾的美國制,如澳洲就仍維持侵權爭議藥品可否暫停上市或緩發藥證,須經法院裁定(TPP智慧財產權章 Article 18.53)。TFDA此次修法完全採美國制,已經超越TPP的要求,形同TPP只要求成員國脫外褲,但台灣連內褲都要自己脫掉。而在TPP前途未卜,台灣能否加入第二輪協商也遙遙無期的此刻主動修法,也形同未戰先降。

許博任強調針對此次藥事法不當修正,經民連主張:
1.立院應暫緩審議藥事法TPP相關修正案。
2.立院應要求衛福部提出藥事法修正之產業及社會影響評估報告。
3.藥品許可證停發與否,應回歸法院判決。
4.為避免不當壟斷行為,不應給予第一家學名藥專屬銷售期。

台灣健康人權行動協會理事長孫友聯表示,台灣2016年政黨輪替,但自由貿易卻似乎一如往常的被視為政府拚經濟的仙丹妙藥,前有馬政府的ECFA、服貿和貨貿,蔡政府在 TPP前景仍未明朗的情況下就急著提前繳械,不可思議。我們希望政府優先提出來的政策,是如何提升國人用藥安全,以及在民眾用藥可近性及負擔得起(affordable)的積極措施,其中更包括提升國內製藥產業的生產品質,例如,透過更積極落實GMPs或PICs等查驗機制,一方面讓國內學名藥廠更符合國際規範,另一方面也可以提升競爭力,促進國人用藥的品質和權益,而非一廂情煩的只想滿足單方面的需求,最終可能傷害民眾的用藥權益。

臺灣製藥工業同業公會李芳全常務理事則認為在現今台灣社會人文、經濟結構、醫療用藥及保險給付制度環境皆迥異於美國情況下,藥品專利連結採美制將無法適當平衡專利藥、學名藥及社會公益間之擺盪。由於現今台灣一般民眾對醫療用藥 並無選擇權利情況下,所費不貲的專利藥在現今專利法規及藥事法規,及未來若完全複製引進的如美國專利連結制度保護下,專利藥壟斷時間將延長,而更佔據台灣健保醫藥品給付的絕大部分支出,此不但直接加重國家健保制度的負擔,亦侵蝕了學名藥原本賴以生存的獲利空間,造成了原已逐漸失衡的三角,加劇地傾斜向專利藥。

李芳全認為專利連結制度中的自動禁制或自動停止藥政主管機關發學名藥證並無必要性。在專利權人並無任何不可回復損失、重大損害或急迫危險等情形下,並不符合台灣現行任何基本法之法理,且可能與憲法所保護之人民基本權,如平等權等有所違背,若強行立法通過實施,不免予社會人民無所適從的不信任感。

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法律顧問翁雅欣律師表示,依行政院提出之藥品專利連結修法草案,專利登錄浮濫無法避免,藥事法主管機關自認不具審查專利登錄之能力,其既然無法管理,怎能授權行政機關來停止核發許可藥證?此侵害憲法保障學名藥廠之財產權,也違反行政正當程序。

翁雅欣指出現行制度乃專利權人於認為上市的學名藥有侵權嫌疑,提起專利侵權訴訟,若法院判決確認侵權,則學名藥不得繼續製造販賣,專利權人亦可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但法院也需審理本案勝訴可能性。回顧我國智慧財產法院審理案件,多為專利藥廠敗訴,理由包括專利無效、不侵權、無損害賠償責任、非專利權人、專利延期無效等,可見得學名藥並非當然侵害專利藥廠專利,若推論專利侵權而停止核發許可證,係圖利專利藥廠。台灣智慧財產權法令與司法制度齊備,沒有必要實施藥品專利連結制度。而且,台灣也沒有理由獨厚藥品專利,對於各領域之權利人都提供平等之保護,故建議暫緩實施藥品專利連結制度。

政治大學科管智財所陳秉訓助理教授則指出,申請藥證許可的是否為侵權行為,法理上是有爭議的。而TPP本文18.53 條C款的規定,確實並未限定要以行政程序暫停核發藥證許可,食藥署自己主動做比TPP規範嚴格的修法,是很有問題的。陳秉訓強調,藥品專利制度應該是要以促進民眾取得可負擔藥品的權利為目的,食藥署本次項專利權人傾斜的修法是本末倒置。

貿易正義聯盟代表高培軒則表示,這次的專利連結修法基本上完全就是為了應付美國或是TPP的要求。原廠藥壟斷期將得到行政權的保護,不管最後造成的結果是由健保或是一般大眾自行買單,都讓全民近用藥品的權利受到威脅。但這些卻不是美國在乎的,美國只在乎能不能透過專利連結讓他的這些跨國藥廠能有更高的壟斷與獲利,但我們的政府卻不能在這時候捍衛人民的權利,把這個對台灣有嚴重影響,卻只是為了符合美國需求的制度急著上架,不顧這個制度對台灣學名藥產業造成的衝擊,也不顧台灣全民健康,近用藥品的權利這塊公共領域真的能透過自由貿易讓出去嗎?如果加入TPP必須建立在犧牲大家的這些權益,貿易正義聯盟堅決反對這種為了不知道誰的利益而產生的法規調整。

立法委員蔡培慧今日亦與會,她表示TPP最為人詬病的就是推動國家職能的商品化,也就是國家向跨國財團傾斜的問題。而此次藥品專利連結國家以行政權,跳過司法裁判程序,直接為專利藥停發學名藥證的制度設計,更是「國家法權的退位」,十分不妥。蔡培慧亦指出,健保是許多中下階層民眾就醫權利的安全網,藥品專利連結制度可能危及健保財務平衡,食藥署應該要以保障民眾就醫權利為出發點重新調整藥事法修正內容。

發言代表:
經濟民主連合發言人許博任
台灣健康人權行動協會孫友聯理事長
政治大學科管智財所陳秉訓教授
臺灣製藥工業同業公會李芳全常務理事
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法律顧問  翁雅昕律師
貿易正義聯盟代表 高培軒
立法委員蔡培慧

2016年9月13日 星期二

【新聞稿】抗議林全偷渡服貿 要求監督條例聯席審查

抗議林全偷渡服貿
要求監督條例聯席審查

今年五月林全第一次施政報告時,三次強調「新政府沒有說不要服貿、貨貿」。九月一日行政院院會,林內閣更變本加厲,打算開放中國自然人來台買賣基金,以行政命令偷渡服貿協議開放項目。
今天是立法院第二會期開議及林全施政報告的第一天,經民連除向林全提出抗議外,並要求立法院,監督條例立法應比照服貿協議改由相關委員會聯席審查,不應由內政委員會單獨審查,並應先召開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經民連並重申要求立法院執政黨團就六大爭點,與經民連「公開辯論」並進行「實質有效的對話」。

吳濬彥:反服貿的決心不變
經民連發言人吳濬彥表示:林全院長推動開放中國自然人來台買賣基金的政策,已經打破了他在上個會期答詢:「監督條例先通過再處理服貿」的承諾。因為此舉無異是以實質政策偷渡服貿協議開放項目,身為太陽花運動的參與團體,我們感到非常憤怒。這兩個月經民連在新莊區及大同區進行服貿貨貿衝擊產業調查,大同區以美髮業為訪調產業,我們發現幾乎所有美髮業者,在簽署協議前,都不知道服貿協議將開放中資來台投資美髮業。足見政府在推動如此影響重大的政策時,與民間溝通不足,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堅持監督條例必須落實衝擊評估與因應機制及公民參與機制的原因。

吳濬彥更進一步批評:蔡政府在經濟政策上相當程度延續馬英九政府的思惟,這從貨貿談判推手鄧振中,ECFA大將陳添枝及其他國民黨高官被新政府重用可見一般。雖然蔡英文政府一直強調留用這些人,是為了要馬上上手的「即戰力」,但我們從兆豐金案中可以發現,許多被留用的即戰力,並不是新政府需要的「即戰力」,反而是即時的「絆腳石」。

吳濬彥強調,新政府如果不能透過政黨輪替培養新人才,推動新經濟政策,仍然將國家機器交由腐敗顢頇的舊官僚操作,延續舊經濟路線,這樣的政黨輪替對於人民沒有任何意義,也終將被人民所唾棄。因此,經民連除了持續抗議蔡政府以行政手段偷渡服貿開放項目之外,也將擴大與受衝擊產業的連結與民間溝通,我們堅決反對出賣主權且傷害台灣產業的條約或協議,堅決反對服貿協議。

簡年佑:監督條例審查不應被內政委員會壟斷
經民連發言人簡年佑則表示,林全內閣推動服貿協議中的開放項目,已經違背了立法院2013年6月25日決議「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非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不得啟動生效條款」,立法院理應有效制衡,至今卻沒有任何一位立委提出批評意見。到底是整個立法院都沒有注意到行政院的施政內容,或者無論立院多數、少數、各黨團或各個立委都樂見其成?經民連要在此提出強烈質疑。相對於此,針對這個問題息息相關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經民連在此呼籲,立法院應該嚴格把關,謹守過去「先立法,再審查」的承諾,切莫在監督條例立法前就有意無意的「放水」,讓跟本沒有通過的服貿協議實際上開始施行。

而針對監督條例審查,經民連與今天聲援的各個團體在此向立法院提出要求,監督條例應比照服貿協議交付相關委員會聯席審查,並且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各委員會所議事項,有與其他委員會相關聯者,除由院會決定交付聯席審查者外,得由召集委員報請院會決定與其他有關委員會開聯席會議」,由「院會主動」或「召委提請」改交由聯席會審查。

簡年佑再針對監督條例應以聯席審查說明,目前在立法院有五個版本,就有三個版本的提案人不在內政委員會(時代力量、尤美女、江啟臣)。考量到監督條例牽涉的層面相當廣泛,不僅是與內政委員會有關,服貿貨貿的簽訂、審查程序、衝擊評估與受害者救濟更與經濟、財政、衛環委員會相關。唯有擴大參與,在聯席會當中進行審查,讓不同的版本與各種可能的修正動議在委員會階段提出充分討論,才足以回應各界的關注及疑慮。否則僅以內政委員會進行審查,出委員會後若有修正意見在黨團協商中折衝,屆時,又將引發程序突襲與黑箱協商之爭議。

經民連重申,就監督條例各版本六大爭點:協議的備查與審查程序、衝擊評估與因應機制、政治談判與公民投票、雙方主體定位、公民參與機制、是否溯及既往,立法院至少應舉辦六場公聽會,立法院民進黨團並應與經民連進行公開辯論。

最後,賴中強則質疑,九月一日行政院院會時,林內閣打算十二月一日開放中國自然人來台買賣基金,並且將中國合格機構投資者來台投資額度從五億美元擴張為(與自然人共用)十億美元,以行政命令偷渡服貿協議開項目。請在場記者向行政院詢問,為何要在公民團體引用、批判後,隨即欲蓋彌彰地將原先公布在行政院網站上的政策簡報直接抽換刪除?是否表面上抽掉簡報,卻持續推動服貿協議開放項目?


時間:2016/9/13(二)上午九點半
地點:立法院中山南路大門口
發起:經濟民主連合
出席:臺左維新、台灣教授協會、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台灣勞工陣線、地球公民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永社、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經民連志工團。

2016年9月9日 星期五

【新聞稿】經民連要求監督條例比照服貿聯席審查 經濟民主連合媒體茶敘暨記者會

經民連要求監督條例比照服貿聯席審查
 經濟民主連合媒體茶敘暨記者會

立法院13日即將開議,陸委會主委張小月6日拜會立法院,要求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列為優先法案並早日通過,執政黨立委郭正亮並訂下本會期(第二會期)的通過時限。
經濟民主連合今日舉辦媒體茶敘,介紹三位發言人:許博任、吳濬彥、簡年佑,報告未來半年經民連的重要工作,並宣示對於監督條例立法程序之立場。
一、監督條例審查不應倉促草率
經濟民主連合發言人簡年佑表示:立法院不應為了回應工商界的壓力或者中國的放話,就草率倉促通過監督條例。無論陸委會或現在的立院多數黨都應該記取教訓,服貿協議引發的重大爭議,當初就是在形式上虛應故事、倉促闖關的情況下一錯再錯。監督條例的五個版本,目前是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經民連要求立法院,監督條例立法應比照服貿協議改由相關委員會聯席審查,並先召開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並要求立法院執政黨團就六大爭點,與經民連「公開辯論」並進行「實質有效的對話」。
二、應交由聯席委員會審查討論
簡年佑表示:我們非常擔心監督條例在內政委員會草率審查後即交付黨團協商,我們要求監督條例應比照服貿協議交付相關委員會聯席審查,法律依據是《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各委員會所議事項,有與其他委員會相關聯者,除由院會決定交付聯席審查者外,得由召集委員報請院會決定與其他有關委員會開聯席會議」,由「院會主動」或「召委提請」改交由聯席會審查。
監督條例目前在立法院有五個版本,有三個版本的提案人不在內政委員會(時代力量、尤美女、江啟臣)。而且監督條例牽涉的層面相當廣泛,不僅是與內政委員會有關,服貿貨貿的簽訂、審查程序、衝擊評估與受害者救濟更與經濟、財政、衛環委員會相關。唯有擴大參與,在聯席會當中進行審查,讓不同的版本與各種可能的修正動議在委員會階段提出充分討論,才足以回應各界的關注及疑慮。否則僅以內政委員會進行審查,出委員會後若有修正意見在黨團協商中折衝,屆時,又將引發程序突襲與黑箱協商之爭議。
三、六大爭點公聽會加辯論
經民連發言人簡年佑重申,就監督條例各版本六大爭點:協議的備查與審查程序、衝擊評估與因應機制、政治談判與公民投票、雙方主體定位、公民參與機制、是否溯及既往,立法院至少應舉辦六場公聽會,立法院民進黨團並應與經民連進行公開辯論。
 四、經民連九月十三日行動
最後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表示九月十三日立法院開議日經民連各團體代表將前往立法院:「抗議林全偷渡服貿,要求監督條例聯席審查。」
 經濟民主連合媒體茶敘暨記者會
時間:2016/9/9下午一點三十分
地點:慕哲咖啡(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3號地下室)
出席及茶敘議程:
(一)對於監督條例立法程序重大立場之宣示(經民連發言人簡年佑)
(二)TPP與智慧財產權修法,批判藥事法專利連結制度(經民連發言人許博任)
(三)服貿貨貿衝擊產業調查進度說明(經民連發言人吳濬彥)
(四)反對偷渡服貿開放中國散戶買賣台股基金(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