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林全偷渡服貿
要求監督條例聯席審查
今天是立法院第二會期開議及林全施政報告的第一天,經民連除向林全提出抗議外,並要求立法院,監督條例立法應比照服貿協議改由相關委員會聯席審查,不應由內政委員會單獨審查,並應先召開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經民連並重申要求立法院執政黨團就六大爭點,與經民連「公開辯論」並進行「實質有效的對話」。
吳濬彥:反服貿的決心不變
經民連發言人吳濬彥表示:林全院長推動開放中國自然人來台買賣基金的政策,已經打破了他在上個會期答詢:「監督條例先通過再處理服貿」的承諾。因為此舉無異是以實質政策偷渡服貿協議開放項目,身為太陽花運動的參與團體,我們感到非常憤怒。這兩個月經民連在新莊區及大同區進行服貿貨貿衝擊產業調查,大同區以美髮業為訪調產業,我們發現幾乎所有美髮業者,在簽署協議前,都不知道服貿協議將開放中資來台投資美髮業。足見政府在推動如此影響重大的政策時,與民間溝通不足,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堅持監督條例必須落實衝擊評估與因應機制及公民參與機制的原因。
吳濬彥更進一步批評:蔡政府在經濟政策上相當程度延續馬英九政府的思惟,這從貨貿談判推手鄧振中,ECFA大將陳添枝及其他國民黨高官被新政府重用可見一般。雖然蔡英文政府一直強調留用這些人,是為了要馬上上手的「即戰力」,但我們從兆豐金案中可以發現,許多被留用的即戰力,並不是新政府需要的「即戰力」,反而是即時的「絆腳石」。
吳濬彥強調,新政府如果不能透過政黨輪替培養新人才,推動新經濟政策,仍然將國家機器交由腐敗顢頇的舊官僚操作,延續舊經濟路線,這樣的政黨輪替對於人民沒有任何意義,也終將被人民所唾棄。因此,經民連除了持續抗議蔡政府以行政手段偷渡服貿開放項目之外,也將擴大與受衝擊產業的連結與民間溝通,我們堅決反對出賣主權且傷害台灣產業的條約或協議,堅決反對服貿協議。
簡年佑:監督條例審查不應被內政委員會壟斷
經民連發言人簡年佑則表示,林全內閣推動服貿協議中的開放項目,已經違背了立法院2013年6月25日決議「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非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不得啟動生效條款」,立法院理應有效制衡,至今卻沒有任何一位立委提出批評意見。到底是整個立法院都沒有注意到行政院的施政內容,或者無論立院多數、少數、各黨團或各個立委都樂見其成?經民連要在此提出強烈質疑。相對於此,針對這個問題息息相關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經民連在此呼籲,立法院應該嚴格把關,謹守過去「先立法,再審查」的承諾,切莫在監督條例立法前就有意無意的「放水」,讓跟本沒有通過的服貿協議實際上開始施行。
而針對監督條例審查,經民連與今天聲援的各個團體在此向立法院提出要求,監督條例應比照服貿協議交付相關委員會聯席審查,並且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各委員會所議事項,有與其他委員會相關聯者,除由院會決定交付聯席審查者外,得由召集委員報請院會決定與其他有關委員會開聯席會議」,由「院會主動」或「召委提請」改交由聯席會審查。
簡年佑再針對監督條例應以聯席審查說明,目前在立法院有五個版本,就有三個版本的提案人不在內政委員會(時代力量、尤美女、江啟臣)。考量到監督條例牽涉的層面相當廣泛,不僅是與內政委員會有關,服貿貨貿的簽訂、審查程序、衝擊評估與受害者救濟更與經濟、財政、衛環委員會相關。唯有擴大參與,在聯席會當中進行審查,讓不同的版本與各種可能的修正動議在委員會階段提出充分討論,才足以回應各界的關注及疑慮。否則僅以內政委員會進行審查,出委員會後若有修正意見在黨團協商中折衝,屆時,又將引發程序突襲與黑箱協商之爭議。
經民連重申,就監督條例各版本六大爭點:協議的備查與審查程序、衝擊評估與因應機制、政治談判與公民投票、雙方主體定位、公民參與機制、是否溯及既往,立法院至少應舉辦六場公聽會,立法院民進黨團並應與經民連進行公開辯論。
最後,賴中強則質疑,九月一日行政院院會時,林內閣打算十二月一日開放中國自然人來台買賣基金,並且將中國合格機構投資者來台投資額度從五億美元擴張為(與自然人共用)十億美元,以行政命令偷渡服貿協議開項目。請在場記者向行政院詢問,為何要在公民團體引用、批判後,隨即欲蓋彌彰地將原先公布在行政院網站上的政策簡報直接抽換刪除?是否表面上抽掉簡報,卻持續推動服貿協議開放項目?
時間:2016/9/13(二)上午九點半
地點:立法院中山南路大門口
發起:經濟民主連合
出席:臺左維新、台灣教授協會、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台灣勞工陣線、地球公民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永社、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經民連志工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