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6日 星期一

【新聞稿】 沒有監督條例,蔡政府恐將被迫簽「一中承諾書」 學界串連呼籲:監督條例不能再等



318運動至今將近三年,立法院卻對審查監督條例毫無動靜。當年起草與聯署支持民間版監督條例的學者邱文聰、徐偉群、林佳和、蔡佳泓、涂予尹、黃厚銘、蘇彥圖等人召開記者會,鄭重呼籲蔡政府、立法院及各政黨在本會期結束前三讀通過<對中協議監督條例>,並號召各界出席318日晚上七點,在青島東路舉行的「318三週年,監督條例不能再等」集會。

蔡總統不應背棄承諾
民間版監督條例起草人邱文聰指出:2014318運動期間,經濟民主連合(原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與守護民主平台於321日提出民間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同年328日蔡英文主席發表聲明:「支持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立法院有義務制定完整的法律以確保行政部門必須遵循民意、嚴守透明原則,同時落實在國家對外貿易談判上從開啟談判、談判過程到談判結果協議的審議,均有國會的參與」,蔡英文總統在2015415日的參選演說中也承諾「民進黨將承擔改革責任,堅定推動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立法」,20151222日進一步表示「期盼新國會成立後的新一個會期,《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將列優先法案,盡速審理」。然而,民進黨贏得2016年國會大選至今已超過一年,各版本的監督條例迄今仍未開始委員會審查。
邱文聰指出:蔡總統與執政黨不應背棄競選承諾,而台灣社會也應思考在下一波的兩岸官方交流,無論是因自願或被迫而開啟時,台灣的公民社會又是否已能藉由資訊公開、決策參與及人權保障機制,進行監督與民主的自我防衛?當促統的壓力降臨時,台灣又有什麼樣的法制工具,可以用來維持台灣在台海雙邊關係中目前的獨立自主現狀?
舉個例子來說,一般人儲蓄是為了預防以後的可能的風險或危機,其實民主國家也會需要類似的機制,這樣的民主資產是很重要的。我們看到美國現在的狀況,透過過去累積的民主與人權價值,還能夠與川普政府做一些抗衡。儲蓄這件事就是平常的累積,如果今天我們說現在民進黨政府不會賣台,或者現在兩岸沒有談判,但如同我剛剛提到的,我們不能等到急需用錢的時候才開始儲蓄,因此我們要破除那些迷思認為「現在沒有談判就不需要訂定監督條例」,現在就應該是最好的立法時機。

蔡政府恐將被迫簽「一中承諾書」
徐偉群副教授表示:近日媒體報導各大學應中方要求,簽署「一中承諾書」,引起各界譁然。事實上,要求承認「九二共識」或其核心內涵「兩岸同屬一個中國」,作為雙方各種交流的前提,一直是中國政府處心積慮要強加於台灣的框架。就在兩天前,中國海協會長重申兩會復談,應先確認兩岸兩會是不是「一個國家之下兩個機構」的授權談判,「在一中原則下我是願意交流討論的」。
徐偉群表示:蔡總統在就職演說時表示「新政府會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海基會田弘茂會長表示「蔡英文談話已不下於九二共識」「只差沒有唸出憲法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條文」。蔡總統的政治表述稍一不慎,就會掉入「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陷阱,如果沒有監督條例作為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以國會及民間的制衡監督作為抵銷中國統戰作為的安全閥,我們非常擔心蔡政府在國際與大財團復談壓力下,將被迫簽署某個形式的「一中承諾書」。

現在就是最好的立法時機
林佳和副教授表示:318運動把台灣從懸崖邊拉回來,但不代表就此長治久安,318運動所訴求的民主防衛機制、監督條例尚未完成立法。現在就是監督條例最好的立法時機。我們不希望看到在318運動浪潮中贏得席次的政治人物,背棄318運動的訴求。318一定程度的改變了台灣,就像是將台灣的處境從懸崖邊拉了回來,但這並不代表從此以後台灣就長治久安,永無政治危機。我們隨時有可能又掉到懸崖邊。
我們不希望看到,新國會遲遲不審查「監督條例」,等到習近平完成十九大權力布局後,中國逼迫台灣上談判桌時,再來草草通過一部向「現實」高度妥協的「不監督條例」。我們慎重呼籲:新國會應該利用今年上半年「臺海雙邊暫時沒有談判」以及「美中角力還在互相試探對方」的「台灣喘息空間」,制定一部完善的「監督條例」,因應未來可能的各種談判與變局,鞏固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我要強調,監督條例仍然沒有失去他的重要性,民主是最好的防衛機制,民主才是最好的依靠。

蔡佳泓教授強調:多數民意支持盡快完成監督條例立法,雖然民眾不一定精確了解各版本的差異,從政治意涵到一些技術性的規範,政府有義務對民眾說明這些版本內容,不過這就看政府有沒有這樣的決心。;蔡政府的改革議程不應該只有轉型正義、年金改革,而迴避具有重要憲政意義,制衡監督行政部門的監督條例。無論是行政部門或立法部門應該努力來促進民眾的理解,也盡快的開始審查監督條例。

涂予尹教授補充:行政與立法兩個權力的比較,相較於立法,行政部門的決策程序會強調效率,立法則是強調多一點的民眾意見和多元立場折衝 。但我們針對中國議題、訂定各樣的協議應該要考慮能夠放進這些多元觀點,更強調民主的參與,如此一來對決策的執行者而言,事實上也能有更多的籌碼。訂定監督條例本身,就是一個宣示:對於與中國訂定協議的議題台灣人民是有很多不同的意見的,也能夠在與對岸談判時有更多的談判空間。

徐偉群教授最後呼籲曾經參與318運動的各路朋友,在318日晚間七點回到青島東路運動現場,繼續堅持訂定監督條例的訴求。已經滿三週年的318運動,希望各位一起站出來對立法院喊話,等到一個答案為止。

邱文聰回應記者提問,為何一定要在這個會期通過監督條例?現況下的國際情勢台灣還有一個相對的喘息空間,較能在立法過程中討論出最適合台灣的監督機制。加上在政黨輪替後的立場轉換,或許相對之下國民兩黨對於過去自己所提的版本或許已經沒有既定的堅持,在這樣的情況下比起過去更可能採納對民間版的內容。如果再拖下去也擔憂各政黨因選舉影響而擱置,繼續往下拖延。


時間:36日早上九點半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A
出席: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邱文聰、中原大學法學院財經法
律學系副教授徐偉群、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林佳和、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教授蔡佳泓、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涂予尹、政治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黃厚銘、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助研究員蘇彥圖。

2017年2月23日 星期四

【新聞稿】監督條例列優先法案,經民連:「正面看待,但不要虛晃一招」

經濟民主連合等公民團體今日於立法院外舉行記者會,呼籲:「318三週年,監督條例不能再等」。今日中午,執政黨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決定將兩岸訂定監督條例監督草案列入本會期優先法案清單。對此,經濟民主連合表示肯定,但呼籲執政黨千萬不要像前兩會期一樣虛晃一招,我們要求立法院各黨團承諾於本會期完成對中協議監督條例之三讀。

經濟民主連合將在3月18日的晚上集結關注監督條例立法的所有團體,並邀請三年前曾經參與的民眾,一起在立法院青島東路門口等待各政黨的正式回應。「3月18日晚上九點 我們要一個答案」,經民連籲請各政黨、立法委員在期限之前給予具體答覆:「是否承諾於本會期完成監督條例三讀?」、「是否願意採納經民連提出的六大主張?」



【新聞稿】318三週年 監督條例不能再等



經濟民主連合與三年前在議場內外的公民團體,包含婦女新知、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永社、民主維新、台灣勞工陣線、親子共學、民主平台、台灣教授協會等,今天再度聚集於立法院康園門口,鄭重宣告「3月18日晚上九點 我們要一個答案」,籲請各政黨、立法委員在期限之前給予具體答覆:「是否承諾於本會期完成監督條例三讀?」、「是否願意採納經民連提出的六大主張?」
立法院將在今(23)日選出各委員會召委,經濟民主連合先前已不斷呼籲本會期內政委員會應將拖延近三年的「對中協議監督條例」排入議程,並於本會期完成院會三讀。近日新聞媒體報導民進黨可能仍將監督條例放在優先法案當中,但是我們要問,上個會期所謂「優先法案」同樣也有監督條例在內,這個會期是否還是依循前例繼續「冷處理」,在內政委員會待審的各版本草案一直不排上議程?繼續拖延不進行監督條例內容的實質審議?
經民連發言人吳濬彥表示:回顧民進黨在三年前的立院佔領運動中,不論黨主席、黨內大老、時任立委無不表態全力支持「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先立法再審查」、要求國會監督,甚至不分日夜排班「守護民主」,乘著這股浪潮也在隨後的大選取得極大勝利。然而我們看到執政後的民進黨政府與黨團,對監督條例立法卻是能拖就拖、能閃就閃,提出黨團版的草案也是漏洞百出,不僅未交代如何處理服貿、貨貿更迴避實質有效的國會監督和公民參與。
經濟民主連合發言人簡年佑重申對監督條例的六大主張:一、不要張慶忠式備查,要完整國會監督;二、不要服貿作文比賽,要落實衝擊因應;三、不要主權談判,要捍衛民主自決;四、不要一國兩區,台灣不是地區;五、要民間諮詢會議,落實公民參與;六、要有溯及條款,解決服貿貨貿爭議,明定應退回服貿協議、終止貨貿談判之情形。
而針對立院應該如何審議監督條例,簡年佑認為從「立法」階段就必須落實「公開、透明與民主參與」。因此,應該採取「相關各委員會聯席審查」的方式,正如同當時立院決議「服貿協議文本交由相關各委員會聯席審查」一般。必須擴大國會參與程度,在聯席審查下讓各黨團、各版提案人、各種可能的修正動議於委員會提出充分討論,才能盡量避免交由黨團協商後毫無立法正當程序的突襲。
婦女新知秘書長覃玉蓉則再次強調,監督條例的內容必須落實性別影響評估、人權影響評估等,就談判與協議內容對於民主程序可能受到的侵蝕以及對社會層面的衝擊、職業結構上的各種影響作出詳細評估,否則沒有完整的國會監督與公民參與,就不算真正的「監督」條例。
我們將在3月18日的晚上集結關注監督條例立法的所有團體,邀請三年前曾經參與的民眾,一起在立法院青島東路門口等待各政黨的正式回應。接下來經民連與各團體也將繼續質問直到各政黨給出具體回應。
記者會後經民連與公民團體也直接赴辦公室拜訪內政委員會新任召委姚文智委員、曾銘宗委員。發言人吳濬彥向姚文智委員辦公室主任遞交新聞稿並聽取說明,期待姚文智委員知悉後能夠儘速給予回覆。至於曾銘宗委員則以新聞稿轉達,我們希望曾委員亦能儘快給予回應。

時間:2月23日上午10點
地點:立法院康園門口
發言:簡年佑(經民連發言人) 吳濬彥(經民連發言人)、覃玉蓉(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出席團體: 經濟民主連合、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婦女新知基金會、永社、台灣勞工陣線、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親子共學促進會、民主維新




2017年2月16日 星期四

【新聞稿】監督條例已拖三年 民進黨應列入優先法案

立法院新會期本週五即將開議,經濟民主連合呼籲民進黨,作為國會最大黨應該勇於承擔,將對中協議監督條例列為優先法案,儘速排審現在已在內政委員會內的各版本草案,並且採納經民連提出的六大主張。

媒體指出行政、立法今(16)日將對本會期法案計畫進行討論,行政院長林全提出本會期優先法案應以經濟民生為主。經濟民主連合在此強調,監督條例同樣攸關台灣經濟,假使沒有實質有效的國會監督,將讓基層產業受更大衝擊。我們呼籲民進黨立院黨團應該積極處理監督條例法案,列入本會期的優先法案,將現有的各項版本進入實質討論,並且在本會期完成監督條例三讀。

我們也欣然看到時代力量在14日提出的優先法案中列入監督條例。在此也呼籲國民黨、親民黨等其他政黨,以及即將進入內政委員會的各委員,主動提出本會期排審監督條例的主張,將已經延宕三年的對中協議監督條例排入議程,並儘速完成立法。

2017年2月2日 星期四

【新聞稿】恭賀新禧,監督條例不能再等



立法院2月2日進行第三會期報到與新春團拜,經濟民主連合一早於群賢樓外舉行記者會,要求本會期完成「對中協議監督條例」三讀,並採納經民連的六大主張。經民連成員高舉「立法委員開工大吉」「監督條例不能再等」「信守承諾」等春聯,並呼籲不積極推動立法的「懶立委」不要進負責審查的內政委員會,更不要當召委,以免誤國還遭受罵名。

經民連發言人簡年佑表示:2014年318運動至今快滿三年,當年「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先立法再審查」等訴求已獲朝野政黨允諾支持,然而,迄今各版本的「對中協議監督條例」尚未進入實質審查。新的一年到來,新國會進入第三會期,民進黨完全執政也快滿一年,「監督條例不能再等」,我們要求本會期完成「對中協議監督條例」三讀,並採納經民連的六大主張。

簡年佑指出:蔡英文總統在2015年4月15日的參選演說中承諾「民進黨將承擔改革責任,堅定推動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立法」,然而,握有新國會與內政委員會多數席次的民進黨,卻連續兩個會期不排審「監督條例」。我們不希望看到在318運動浪潮中贏得政權的民進黨政府,背棄318運動的訴求。我們不希望看到,新國會遲遲不審查「監督條例」,等到習近平完成十九大權力布局後,中國逼迫台灣上談判桌時,再來草草通過一部向「現實」高度妥協的「不監督條例」。經濟民主連合慎重呼籲:新國會應該利用今年上半年「臺海雙邊暫時沒有談判」以及「美中角力還在互相試探對方」的「台灣喘息空間」,制定一部完善的「監督條例」,因應未來可能的各種談判與變局,鞏固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

最後,經濟民主連合重申對於「監督條例」的六大主張:(一)不要張慶忠式備查,要完整國會監督。(二)不要服貿作文比賽,要落實衝擊因應。(三)不要主權談判,要捍衛民主自決。(四)不要一國兩區,台灣不是地區。(五)要民間諮詢會議,落實公民參與。(六)要有溯及條款,解決服貿貨貿爭議。經民連強烈呼籲不積極推動立法的「懶立委」千萬不要進負責審查的內政委員會,更不要當召委,以免誤國還遭受罵名,我們將會嚴格監督。

時間:2017年2月2日上午九點半
地點:濟南路立法院群賢樓外
主辦:經濟民主連合

2016年12月15日 星期四

【新聞稿】蔡總統,這個髮夾我們無法接受! 請勿背棄「政治談判強制公投」的承諾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審查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經濟民主連合一早於群賢樓外舉行記者會,要求民進黨堅持先前提出的「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不要因為中國黨媒的恐嚇而退卻,要求民進黨不要「吃案」。
2011年蔡英文要求修公投法,政治談判應強制公投
經民連發言人簡年佑指出:2011年10月總統大選期間,馬英九總統拋出與對岸簽署<和平協議>構想,引發各界質疑與恐慌,導致民調下跌。10月20日馬總統緊急說明「未來要推動『兩岸和平協議』,一定會先交付人民公投,公投未過,就不會推動簽署『兩岸和平協議』」。10月21日民進黨籍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回應:兩岸政治協商經過公投授權,不是馬總統一人說了算,應該將兩岸政治協商必須經過公民投票授權的機制入法;她也正式邀請身兼國民黨主席的馬總統,在1週之內針對「公投法」的修法工作,展開黨主席層級的協商。蔡英文說:「 (原音)由朝野共同合作,在立法院本會期結束之前,完成將兩岸政治協商須經公民投票的法律機制,納入『公民投票法』的修法工作,確立未來行政部門推動任何兩岸間的協商,事前都必須提交公民投票來取得人民授權,協商結論也必須經過公投,讓台灣人民做最後決定。」(請見中央廣播電台 2011年10月21日報導) 10月23日蔡英文於全國競選總部成立時致詞說:「民進黨執政後,任何兩岸政治協商都必須經過公投決定」。
人民日報恐嚇就轉彎?
簡年佑指出:今年五月十一日內政委員會無異議通過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之一「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要求台海雙邊如果要進行政治談判,必須先經過公民投票同意授權,才能開始談判,且談判後的協議文本必須經過國會四分之三同意並交付公民投票通過後,才能換文生效。會議主席及提案人就是當年的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可惜五月十六日中共黨媒人民日報海外版刊登警告文章〈台欲修公投法 挑動兩岸敏感神經〉,聲稱該修正案若闖關成功,兩岸關係將地動山搖後,民進黨政府轉趨保守,致公投法修正延宕至今。各方消息指出民進黨最後將棄守「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
蔡政府要拋棄民進黨僅存的信念嗎?
簡年佑質疑:難道現在的蔡總統、蔡主席要背棄過去自己的政治主張及承諾嗎?過去將兩岸政治性協議必須經過公投作為重要的政見,現在要眼看自己的政治誠信再次被打擊嗎?新政府上台以來,我們見證了蔡政府因為七大工商團體反彈,背棄了對勞工休假的承諾;因為護家盟反彈,動搖了對婚姻平權的承諾;現在蔡政府要因為中國人民日報的反彈,背棄民進黨對對於台灣主權、民主自決、公民投票的信念嗎?蔡總統是要拋棄民進黨的「神主牌」嗎?拋棄了這些,民進黨還剩下什麼可貴的信念?我們要正告蔡總統,這個髮夾(轉彎)我們無法接受,請不要與解嚴後成長的天然獨世代為敵,也請不要與伴隨民進黨成長爭取台灣民主自決的解嚴前世代為敵。
經民連對朝野立委的呼籲
經民連祕書長陳冠宇指出:今年三、四月時,經民連批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通過的監督條例版本沒有納入公民投票機制,四月十五日民進黨聲明說:「本法(監督條例)不牽涉主權與和平協議等政治性談判,對於可能涉及主權與和平協議之政治性談判,影響層面既寬且廣,應經由全體人民決定,這是人民的基本權利。如有涉及公民投票之需要,就交付公投。」我們要問,短短幾個月之前大聲政治性談判就必須經過全民公投,並且承諾會致力於推動修改公投法,這麼斬釘截鐵的民進黨現在是失憶?還是故意忘記?經民連在此,對朝野立委提出以下呼籲:
一、 面對中國政治談判的壓力,預先建立強制公民投票的民主防衛機制,是台灣的重要安全閥。中國當然會有反彈聲音,但就國際情勢而言,現在就是最好的推動立法時機,因為中國領導人習近平面對明年秋天十九大權力布局,暫時無暇處理台灣問題。而美國正面臨總統大選後的交接期,也正是對台灣干擾最少的時期。
二、 請民進黨籍委員勿背棄承諾,務必堅持此次公投法修正納入「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
三、 請民進黨委員深思要把國家、政黨的命運完全交給一群陸委會官僚決定嗎?要因為人民日報的反彈就棄守「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要背棄從黨外到民進黨一路堅持的台灣主權、民主自決、公民投票的信念嗎?失去了這些,那民進黨還剩下什麼?
四、 要求柯建銘、吳秉叡、劉世芳(黨團三長)、段宜康(政策會執行長)、陳其邁(提案人)、趙天麟(內政委員會召委)等委員公開承諾,絕對不棄守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之一「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並與經民連進行公開對話。
五、 請時代力量委員站在台灣主體性的立場,強力監督民進黨,在此次公投法修正納入「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千萬不要有任何鬆懈或放水情事。
經濟民主連合樂見修正公投法以補足人民基本權利的行使,但也強烈要求委員會已通過的「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此次必須完成立法,經民連將密切監督未來一個月黨團協商與院會二三讀程序,絕對不可讓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被「 吃案」

北社社長張葉森表示反對鳥籠公投,公民投票是補充代議式民主的缺失,應該盡速修正,民主是台灣防衛中國的武器,民進黨不要吃案。

時間:2016年12月15日上午八點五十分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外
主辦:經濟民主連合
發言:簡年佑(經民連發言人) 、陳冠宇(經民連秘書長)、張葉森(北社社長)
出席團體: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婦女新知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北社、永社

2016年12月14日 星期三

【聲明】民進黨不要吃案,堅持政治談判應強制公投--經民連對公投法審查的緊急聲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日將審查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今年五月十一日內政委員會已通過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之一「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要求台海雙邊如果要進行和平協議、軍事互信機制等政治談判,必須先經過公民投票同意授權,才能開始談判,且談判後的協議文本必須經過國會四分之三同意並交付公民投票通過後,才能換文生效。可惜五月十六日中共黨媒人民日報海外版刊登警告文章〈台欲修公投法 挑動兩岸敏感神經〉,聲稱該修正案若闖關成功,兩岸關係將地動山搖後,民進黨政府轉趨保守,致公投法修正延宕至今。立法院明日將審查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據聞民進黨最後將棄守「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經濟民主連合擔心攸關台灣主權及民主存續的民主防衛機制遭「吃案」棄守,特此發表聲明,並訂明日上午八點五十分至群賢樓外舉行記者會(經民連夥伴八點半集合)。

 根據立法院公報第105卷第38期第467-9頁的記載,今年五月十一日內政委員會第十四次全體委員會議,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之一修正案是由民進黨籍委員陳其邁、莊瑞雄、李俊俋、賴瑞隆以民進黨名義提出。在會議主席陳其邁主持下,無異議通過條文「兩岸間之政治協議,應由總統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交付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民投票,並經公民投票通過後,始得進行協商。前項協商完成後之協議文本須經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同意,通過後,由立法院於十日內交付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民投票,經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通過後,始得換文生效」,立法理由並載明「鑑於兩岸關係特殊,大陸從不放棄以武力併吞台灣,為確保國家主權不受侵犯,兩岸間之政治協商,應獲得高度民意支持,避免違背人民意願。凡涉及國家主權、國家安全之政治協商,如建立軍事互信機制、結束敵對狀態、安排階段性或終局性政治解決、劃定或分享疆域、決定我國在國際上之代表或地位……等協商,協商前應由總統經行政院院院會之決議,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民投票,取得公民投票通過授權始得進行協商。」

我們要請問民進黨籍委員:你們對於台灣主權、民主自決、公民投票的理念變了嗎?難道人民日報唬一唬,你們就縮起來嗎?

我們要求柯建銘、吳秉叡、劉世芳(黨團三長)、段宜康(政策會執行長)、陳其邁(提案人)等委員公開承諾,絕對不棄守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之一「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