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8日 星期二

【新聞稿】三一八運動結餘款捐贈法扶記者會


三一八運動期間,民眾以各種形式團結互助,熱情參與,有鎮夜守護、有戰地廚房、有理髮師、有水電師傅修復冷氣、有醫療團、義務律師團、心理諮商師,也有民眾踴躍捐輸各種物資及經費。經濟民主連合今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將運動結餘款之一百五十萬元轉捐贈法律扶助基金會之「公民不服從專案」,並公布318運動期間借用遺失物補償方案。
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表示:三一八運動期間,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後更名為經濟民主連合)收到民眾捐款的結餘,經善後會議及經濟民主連合社團聯盟會議指定其中200萬元用途為司法訴訟準備金,80萬元用途為借用遺失物補償準備金,並於今年5月6日將280萬元信託予蔣昕佑律師、侯宜秀律師處理。200萬元司法訴訟準備金,其中150萬元原擬作為義務律師團之行政費用,但義務律師團與墊付主要行政費用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非常客氣,均再三婉謝。在義務律師團建議下,經動撥小組同意,將150萬款項以指定用途的方式捐贈法律扶助基金會之「公民不服從專案」。
賴中強表示,今日記者會,特別要感謝義務律師團兩年來無酬、無私的協助,並感謝法律扶助基金會持續推動「公民不服從專案」,讓正義不孤單。
經民連特別邀請義務律師團共同召集人尤伯祥律師,信託監察人也是律師團前共同召集人顧立雄委員發表感想。
尤伯祥律師表示:律師的天職就是促進人權,捍衛法治。而兩年多前的三一八運動是民主失靈的後果與現象,這讓許多律師感到必須發揮所長、予以協助,也正是當時義務律師團第一時間就非常多人跳進來最主要的原因。律師團都是出於熱情、本於職責,以義務協助的方式不會接受任何外界的資助。也因此賴中強律師詢問這筆捐款時,所屬成員都堅持無償付出。在此也要特別感謝司改會及台北律師公會提供許多行政上協助,不計任何代價,並感謝全國各界以及許多團體在背後的支持。
尤律師認為,這筆款項既然是來自於民間,也應該用於民間。因此捐贈法扶基金會讓資源能重新投注在需要的人身上,是一項很好的做法。民主政治永遠有失靈的可能與風險,公民不服從則是防止它失靈的方法之一,而這筆錢運用在這個專案上,將會對民主政治的鞏固深化有所幫助。
信託監察人顧立雄委員則說:今天這個記者會充分反映律師一絲不苟的性格。為了這樣一筆錢慎重的開這個記者會,向社會大眾清楚說明。也表現了義務律師團的慷慨與無償協助的堅持。每位律師都懷著無比的熱情,無論是在哪裡都及時趕到現場或有需要的地方。當初討論是否要支付律師車馬費等等行政費用也都一概婉拒。這裡要對各位特別表達敬意。
當然也希望法扶在這筆款項的指定用途上可以充分、適當的運用。在用途說明後段部分也許還要視有無類似的行動、事件有個案能予以協助,但前段的相關工作都是很重要也應該致力完成的。
法扶「公民不服從專案」
法律扶助基金會陳為祥執行長表示,這次法扶所接受之「公民不服從專案」捐贈,係使用於「辦理與公民不服從專案相關之出版品、宣傳活動、研討會及經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會決議辦理與公民不服從有關個案之相關律師酬金及訴訟費用支出。」
陳執行長並提到:這筆捐款不僅是肯定也是一個鞭策。三一八運動在台灣某種程度是個轉捩點。如同剛才尤律師所說,公民不服從是防止民主失靈的重要自我矯正。
法扶原本專案陪偵僅限於警詢時,我們之後啟動市民不服從專案,在近期反課綱運動等等抗爭事件在人民面對司法追訴時發揮一定的效果。陳執行長認為,三一八運動是有關於政黨政治、議會政治、行政立法關係等的重要事件,這顯然是有全面、普遍性的,在這個時間點法扶接受這個捐款,除了對日後開啟的工作有所幫助外也是鞭策法扶繼續努力。
法扶會以這個專案,運用於不僅止陪偵的其他後續協助。事實上每個個案的協助,時常也會牽涉到制度面的問題。假使法扶在個案協助以外的面向上付出更多準備與努力,如此一來可以減少未來可能產生的許多個案。因此,這個專案將會對於民主政治的發展與法扶個案協助的本旨都發揮很大的作用。再次感謝。
行政院事件國賠訴訟裁判費
信託受託律師蔣昕佑說明:200萬元司法訴訟準備金有五十萬元,是要做為行政院事件國賠訴訟裁判費的準備。323、324行政院事件相關受害人對行政機關提起國賠,先前按當事人求償總額,依民事訴訟法計算一至三審裁判費,約為五十萬元。然而,現在這些案子已裁定移轉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依行政訴訟法計算裁判費將大幅減少,未來剩餘款項應如何處理,會由動撥小組討論決定。
借用遺失物補償
信託受託律師侯宜秀則針對80萬元借用遺失物補償說明:民眾於318運動期間(2014年3月18日至2014年4月10日)曾將物品出借(而非捐贈)供運動參與者使用,而於運動結束後未能取回出借物,且未曾獲償者,該所有權人可於受理期間(201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申請補償。
相關申請將由「318 運動結餘款借用物遺失補償動撥小組」審酌,經過該小組同意補償並確認補償金額,再由受託律師辦理補償金之給付。該小組將視申請人所提供資料證明程度及總經費八十萬元額度,審酌補償與否及補償金額。
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補充表示:經濟民主連合於318運動期間,總共收到民眾捐款是新台幣25,937,791元。其中9,833,511元支付運動期間各種設備、文宣、雜項及善後物資處理費用,其餘經善後會議及經濟民主連合社團聯盟會議指定用於五個特定用途。這五個特定用途是: (1)賠償立法院修繕費及水電費2,636,271元(含匯費40元),並婉拒工總理事長許勝雄代償,此部分已於2014年5月給付完畢。(2)行政院事件賠償準備金300萬元。(3)司法訴訟費準備金200萬元。(4)借用遺失物補償準備金80萬元。以上(1)至(4)項合計為8,436,271元。(5)其餘7,672,225元,係作為2014年下半年以來後續運動經費,包括經濟民主連合本身的運作經費,並補助其他團體相關活動。所有經費動支情形,每半年於網路公布乙次,第五次財務公布為2016年1月29日,預計下一次財務公布為2016年7月底。

時間:2016年6月28日上午10點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室
出席: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 賴中強
義務律師團代表 尤伯祥
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 陳為祥
立法委員 顧立雄
信託受託律師 蔣昕佑
信託受託律師 侯宜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