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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日 星期一

【新聞稿】中國中信內線交易,曾銘宗護航?投審會放水?記者會新聞稿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表示:具中共太子黨背景的中國中信集團入股中信金控案,有可能排入本週三投審會審查,趕在新國會正式開議前通過本案,完成中資正式插旗台灣金融業的第一個案例。然而, 2013年,中國政府就是透過中國中信集團對香港媒體抽廣告,扼殺言論自由,去年中國中信集團旗下企業更涉及嚴重內線交易。我們要質問競選立法院副院長的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任內是否護航本案?本週三投審會是否放水通過本案?

一、中國中信集團:中國國家戰略企業,中共太子黨大本營

即將入股中信金控的中國中信集團,是中國國務院控制的國家戰略企業,鄧小平在1979年親自批准中信集團的設立,創辦人是人稱「紅色資本家」的中國國家副主席榮毅仁,前黨組書記熊向暉原任中共調查部與統戰部副部長,接替榮毅仁的歷任董事長魏鳴一(前電子工業部副部長)、王軍(太子黨代表,前國家副主席、開國上將王震之子)、孔丹(太子黨成員,父親孔原是原中共調查部部長,母親許明是前總理周恩來的秘書)、常振明(中共十八大黨代表),均為中共要員。

二、惡親家:中國中信集團近年違法惡行

中信金控去年股東會通要私募案,要引進中國中信集團旗下的「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中信銀行)為策略性投資人。然而,2013年,接受中國政府指示對香港媒體抽廣告、打擊言論自由的「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簡稱信銀國際)就是「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孫公司;去年,在中國涉嫌嚴重內線交易的「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信證券)與「中國中信有限公司」(中信有限)分別是「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兄弟公司與母公司。相關資料請見:中信銀行年報(附件一)、中信證券年報(附件二)、聯合報架構圖(附件三)。對新娘中信金控而言,私募引進中國中信銀行做策略性投資人當新郎這門親事,新郎的媽媽(中信有限)與兄弟(中信證券)是內線交易「強盜犯」,新郎的孫子(信銀國際)是扼殺言論自由的「殺人犯」,這樣的惡親戚,金管會與投審會真的要核准這門親事嗎?

三、信銀國際是扼殺言論自由的「殺人犯」

《AM730》抽廣告事件
前年初,香港免費報《AM 730》老闆施永青透露,中國政府利用中資企業抽廣告,打擊媒體。抽廣告的公司,除了信銀國際、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三家中資銀行,還有中資背景的電訊公司,「他們的行動非常統一,顯示背後有一個一致的原因。這個原因看來不是商業性的,否則,銀行業沒有必要與電訊業一致行動」「背後有超越商業利益的政治原因」。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48381102/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副教授賴俊卿根據調查機構admanGo的資料分析《AM 730》刊登廣告情形,發現中信銀行國際2013年前八個月,只有1月及6月沒有下廣告,而7月投放的廣告費更超過200萬元;但9至12月卻突然沒有登任何廣告。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218/18629161
針對這樣的現象,施永青解釋:習近平的目的是要清除政治上的障礙,以落實政策,「這套想法來到香港,就是要花更大的氣力去爭奪輿論陣地。」所以在必要時,中央就會發指令要求中資機構暫停個別傳媒的廣告,以方便中央提出某些具體的要求。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48381192/
在此事件中,對香港媒體抽廣告的信銀國際公司是中國中信銀行的孫公司,當年中國中信銀行持有中信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七成股份(目前已是百分之百),該子公司再持有信銀國際公司百分之百股份。

四、中信有限與中信證券是內線交易「強盜犯」

(一)得悉違法遭罰,大股東提前出脫股份事件
2015年1月19日中央社報導,中國證監會於1月16日在股市收盤後公布,處罰中信證券暫停新開融資融券帳戶3個月;然而,中信證券最大股東中信有限公司,卻在證監會處罰消息公開之前,就精準出脫股份,13日至16日合計減持3.48億股,疑涉內線交易。http://www.epochtimes.com/b5/15/1/19/n4346304.htm
在此事件中,直接涉及內線交易賣出股票的是中信證券最大股東中信有限公司,而該公司也正是持有中國中信銀行67%股份的直接母公司。
(二)擔任救市國家隊,利用救市資訊進行內線交易事件
2015年8月25日中國官方通訊社新華社報導,中信證券8人涉嫌違法從事證券交易活動,8月30日新華社報導徐剛、劉威、房慶利、陳榮傑等四名中信證券高階主管因涉嫌內線交易,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9月15日新華社報導,中信證券總經理程博明、運營管理部負責人于新力、資訊技術中心副經理汪錦嶺等人涉嫌內線交易,洩漏內線訊息,被公安機關依法要求調查。2015年9月23日《彭博社》引述知情人士報導,中國證監會初步調查發現,有證據顯示,中國最大券商中信證券利用提前獲得的「國家隊」拯救股市資訊,來進行內線交易,為公司牟取不當利益。
在此事件中,直接涉及內線交易者均為中信證券高階主管,而買賣股票獲取違法利益的是中信證券,而該公司是中國中信銀行的兄弟公司。

五、我們的七項質問:

(一)我們要問今天競選立法副院長的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金管會與投審會現任官員:中國中信銀行大股東中信有限公司、兄弟公司中信證券公司均涉及嚴重內線交易,孫公司信銀國際公司對媒體抽廣告打擊言論自由,這樣的情形還符合「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72條「守法、健全經營,且申請前五年內無重大違規情事」的參股規定嗎?你們要讓中國中信集團把這些違法惡行帶到台灣嗎?
(二)我們要問曾銘宗:從去年一月、八月到九月十六日,中信集團內線交
易事件已經國內媒體披露,經濟民主連合也公開提出質疑,為什麼金管會九月十七日新聞稿還說中國中信銀行參股中信金控「策略聯盟係業務經營行為,在法令許可參股金控公司5%之範圍內,金管會尊重金融機構股東會通過之策略聯盟及布局規畫」,金管會是不是在護航?
(三)我們要問曾銘宗:當去年九月媒體大幅報導中信證券涉及內線交易時,為什麼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要睜眼說瞎話「大陸中信證券並非屬於中信集團」(http://www.epochtimes.com/b5/15/9/17/n4530107.htm),難道中信證券2014年年報的股東架構圖是畫假的?難道年報中除最大股東中國中信有限公司外,「公司無其他直接持股5%以上股東」是寫假的?難道中信證券董事長王東明因內線交易案下台後,由中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常振明親自跳下來擔任中信證券黨委書記,是做假的?金管會是不是在護航?
(四)我們要問投審會:中國中信銀行孫公司信銀國際公司在香港對媒體抽廣
告打擊言論自由,未來如允許中國中信銀行參股中信金控是否會在台灣發生侵害言論自由之情形,法務部職司人權保障(組織法第二條第三款)投審會是否應該徵詢「新任法務部長」的意見?羅瑩雪連大法官要言詞辯論討論偵查中律師閱卷權問題,都主張要延期辯論,等政黨輪替後的新任法務部長表示意見;本案相當重要,更應徵詢「新任法務部長」的意見,不應急於政黨輪替前做決定。
(五)我們要問投審會:中國中信集團是一個與中國國安、情治、軍方系統關係密切的國家戰略企業,成員深具中共太子黨背景,本案對國家安全的影響,是否應該徵詢新政府國安局局長意見,不應急於政黨輪替前決定?
(六)我們要問投審會:中信金控股東會在去年6月29日股東會通過私募案,
引進中國中信銀行為策略性投資人,但小股東梁文韜教授已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私募決議的合法性是本案審查的前提,本案是否應俟法院判決確定後再來審查?
(七)我們要問證交所:中信金控公司就法院已進行半年的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未於股市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為何證交所未予以處罰?

台灣教授協會執委陳俐甫指出,馬政府過去八年與親中的政經路線,已經被新民意唾棄。張善政內閣不應該在新政府上台前空窗期,審查這件具有高度爭議的入股案,應該待新政府520上台之後,再由新政府決定。中國中信集團背後是中國國家資本,世界各國對於這類國家資本都高度警惕,且該集團還有侵害人權、內線交易等不良紀錄。讓有不良金融紀錄的集團進入市場,將增加臺灣的金融風險,犧牲小股東的權益。

民主鬥陣代表蔡明穎表示:這兩年來經歷兩次的選舉臺灣公民已經給國民黨一大教訓,幾乎是繼國共內戰後的一大重創。但是看守政府的馬政府仍然要以行政法令罔顧民意,這令公民無法接受。而中國官股金融機構希望在馬政府的管轄期間, 透過民間商業行為想要透過紅色資本插旗臺灣的金融業來控制臺灣的經濟與媒體自由。我將以三大風險項目來進行陳述,分別為「不對等交易方面」、「倒債泡沫危機市場現況」、「中國紅色資本人治色彩鮮明」:

一. 不對等交易方面
雖然中國工商銀行入股臺灣永豐金20%股權,曾因太陽花學運卡關了。可是才一年光景,中國中信集團與臺灣中國信託交叉持股,竟然中國中信集團取得中國信託3.8%的股份成為第二大股東進入金融體系;而臺灣中國信託卻僅取得幾間的分行據點而已。也就是以「金融體系」來換「金融據點」這對臺灣整體經濟來說,完全是不對等的交易。

二.倒債泡沫危機市場現況方面
而中國債市由於產業來不及轉型造成產能過剩、官商勾結炒樓,使得債規模達人民幣 42.2 兆元,如估值膨脹、投資人槓桿暴增、企業獲利減少。如果北京當局陷入困境,若無法有效介入,債市將泡沫化,如此前赴中國市場是曝險。

三. 中國紅色資本人治色彩鮮明方面
而讓中資進入臺灣金董事會會面臨經濟與政治的統戰。我們質疑會發生一些有害臺灣。

(1)股份大權的威脅
一旦臺灣中國信託被中資大股東掌握後,將可能發生中資大股東以限縮放款的手段來使在中國市場設點的臺灣金融業者營運出問題,再要求臺灣方面釋出更多臺灣的股份。如此中資將加速擴大控制臺灣經濟。

(2)經濟手段行政治統戰
由於借貸放款的決策機制在中資手中後,臺灣許多產業的董事階層將被迫表態親中立場,使得臺灣人的政治判斷被模糊化。例如:林義守義聯鋼鐵曾遭中國銀行抽銀根,於是中國國企鞍山鋼鐵以挽救為名以六成股份被取得義聯鋼鐵主導權,導致林義守長年政治表態趨於親中。

所以,面對一個「人治色彩鮮明」與「倒債嚴重曝顯」的中國,臺灣人的血汗錢被拿去這樣的中國去放款,這完全不保障。我強烈譴責馬政府不行在沒有民意基礎的情況下以行政法令放行一個對臺灣是曝險的商業行為。我們堅持,沒有民意基礎,不得放行爭議法案。


時間:2016/2/1 上午十點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
主辦:經濟民主連合
出席:賴中強(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陳俐甫(台灣教授協會執委)、蔡明穎(民主鬥陣代表)

2015年6月10日 星期三

【新聞稿】四階段抵抗:反對中國中信集團入股中信金控記者會新聞稿


四階段抵抗:反對中國中信集團入股中信金控
中國中信集團入股台灣中信金控案,8日正式簽約,這是中資入股台灣金融業的首例,其實就是金融業的旺中案,其影響遠比旺中案還深遠。

一、中國的國家戰略企業-中國中信集團

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指出:引發國人普遍疑慮的旺中案,蔡衍明還只是一個受中國政府影響的台商,即將入股中信金控的中國中信集團,根本是中國國務院控制的國家戰略企業。鄧小平在1979年親自批准中信集團的設立,創辦人是人稱「紅色資本家」的中國國家副主席榮毅仁,前黨組書記熊向暉原任中共調查部與統戰部副部長,集團現任董事長常振明兼任中國共產黨黨組書記。媒體報導此次相互參股案,奠基於中信金控辜濂松與中信集團前董事長王軍之間的情誼,而王軍係中共八大老王震之子,被《中共太子黨》一書認定為中共太子黨核心成員,1989年中國民運,中信集團被列為十大「官倒」企業之首。這是一個與中國國安、情治、軍方系統關係密切的國家戰略企業。

當中國改革開放需要引進外資時,中信集團與日商合資成立中國東方租賃公司(1980),透過野村證券發行海外債權(1982)。當中國要發展航太軍火工業,中信集團及旗下企業,收購澳洲波特蘭鋁廠10%股權(1986)、成立亞洲衛星有限公司(1988年),近來並收購世界最大鈮公司巴西礦冶15%的股權(2011),鈮是製造噴射引擎和火箭引擎重要物資。當香港主權移交需要企業界扮演「平穩過渡」 角色時,中信集團先收購遭擠兌的嘉華銀行(1986),然後收購香港關鍵敏感企業:國泰航空(1987)、香港電訊(1990)。當波斯灣戰爭後,中國須要穩定中東油源,中信集團為伊朗修建德黑蘭地鐵(1995)。當中國打算緊縮香港言論自由時,中信集團旗下中信國安收購亞洲電視(2006)、中信銀行(國際)對香港獨立媒體抽廣告(2013)。對於這次中國媒體報導中信集團收購台灣「最大民營銀行」,您說,算不算中國政府當前國家戰略的一環?

二、百分之三點八,第三大股東

由於國內金控公司持股相當分散,中國中信集團預計持有中信金控百分之三點八的股份,已經是第三大股東,足以當選董事席次,影響經營權的關鍵持股。對照中信金控前次股東會(2014年9月24日股東會)十大股東名單,第一名南山人壽持股比例4.89%,依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規定,保險業資金投資,不得行使對被投資公司董事、監察人選舉之表決權。第二名辜濂松持股 3.92%、第三名摩根士丹利福爾摩沙(開曼)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持股 3.24%、第四名宜高投資(辜家家族企業)持股3.14%,第五名到第十名持股1.93%到1.71%。整體辜家及家族企業持股約百分之十,全部九席董事,除四席獨立董事外,其餘五席中,有四席係宜高投資直接或間接控制(宜銓投資法人代表薛香川、長基投資法人代表童兆勤、宜銓投資法人代表陳國世、仲遠投資法人代表凌氤寶),而該宜高投資公司持股3.14%,反低於3.8%,可見將來中國中信集團在中信金控經營權角力過程中,將擁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三、新聞自由、個資濫用、政治介入貸款,三大負面影響

中國中信集團入股中信金控,會對台灣社會帶來三項負面衝擊:
(一) 新聞自由:廣告是媒體最主要的收入來源,根據中信金控2014年合併財務報告,旗下各公司年度行銷推廣費用高達29億8千餘萬元,中國中信集團入股甚至擔任董事後,可以影響中信金控及旗下公司的廣告預算使用。如果北京政府透過中信金控對台灣媒體抽廣告,打擊北京政權不喜的媒體(例如三立、民視、自由時報、蘋果日報),影響媒體言論方向,將造成台灣新聞自由的浩劫。
其實,2013年,北京政府就是透過中國中信集團在香港的子銀行「中信銀行(國際)」對香港媒體《am730》抽廣告,擔任言論自由的殺手。香港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副教授賴俊卿根據調查機構admanGo的資料,分析當年多間銀行投放在《am730》的廣告費,指出三家對《am730》抽廣告的中資銀行就是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亞洲)及中信銀行(國際)。施永青針對香港的媒體環境的現象說:習近平的目的是要清除政治上的障礙,以落實政策,「這套想法來到香港,就是要花更大的氣力去爭奪輿論陣地。」所以在必要時,中央就會發指令要求中資機構暫停個別傳媒的廣告,以方便中央提出某些具體的要求。

(二) 個資濫用:兩岸權貴聯手,個資不保。台灣中信銀行,是台灣第一大信用卡發卡銀行,掌握數百萬國人的消費明細。台灣中信金控可能將此消費明細提供給關係企業做行銷之用,台灣中信金控並計畫與中國徽商銀行、國美控股、合肥百貨,合資在中國成立消費金融公司。中國中信集團入股台灣中信金控,成為中信金控的策略性投資人後,是否增加消費者個資遭不當使用的風險,令人憂慮。

(三) 政治介入貸款審查:今日抽廣告,明日抽銀根。台灣中信銀行,是台灣最大的民營營行(三商銀仍有官股),中國中信集團既然在香港基於政治理由對獨立媒體抽廣告,我們不得不憂慮未來中國中信集團入股台灣中信金控後,是否會介入銀行貸款的審查?是否會對批判北京政府或不願政治表態的台灣本土企業抽銀行?是否會藉由貸款案的審查進行政治鬥爭,或貫徹北京政府的政經策略?就如同當年中國對奇美鎮江廠抽銀根,中共官員大言不慚地說「希望奇美及其他綠色台商,要懂得在商機和政治立場之中選擇」,然後我們看到許文龍先生被迫支持中國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

四、四階段抵抗

面對這樣一個中國國家戰略企業入股台灣金融業,威脅台灣的言論自由與民主體制,如果我們沉默,中國政府就會步步進逼。我們要採取四階段的抵抗措施,向中國政府與兩岸權貴資本大聲說─不。
(一) 中信金控股東會:
我們呼籲中信金控股東親自出席6月29日股東會,發言反對以中國中信銀行為對象的現金增資私募案,不要將委託書交給徵求業者。經濟民主連合將於6月21日下午兩點召開說明會,與反對本案的股東,共同討論股東會因應策略。
(二)投審會審查程序:
如果6月29日股東會無法打消本件參股案,依法中國中信集團入股
前仍應取得經濟部投審會的許可,我們將號召民眾走上街頭,要求
投審會就此重大投資案召開聽證會,並否決本件參股案。
(三)金管會許可中國人擔任金控公司董事程序:
如果投審會未能否決本件參股案,就算將來中國中信銀行代表參選中信金控董事,依兩岸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辦法第75條之規定「應於選任前,檢具相關之證明資料、文件,報經主管機關許可」,我們將要求金管會否決中國中信銀行代表參選中信金控董事,以建立民主防衛機制,防止中國政府經由中信金控介入台灣的政治,侵害台灣的言論自由與民主體制。
(四) 消費者抵抗運動:
如果以上行動皆無法阻擋中信集團入股,我們將號召中信金控及旗下子公司的消費者,發起消費者抵抗運動,以消費者的自力救濟,對抗兩岸權貴集團。

五、社民黨呼籲立法規範中資

社會民主黨秘書長嚴婉玲表示:包括個人在內,社民黨許多夥伴共同參與了2013年以來的反服貿運動,反服貿運動所訴求的不只是程序上的反黑箱,還包括反財團剝削,以及對抗中國政府經由兩岸權貴資本侵蝕台灣的政經主體性。社會民主黨支持經濟民主連合反對中國中信集團參股中信金控的立場,社民黨主張國會應制定「中資來台投資條例」取代行政權獨斷的「行政命令」,重大投資案須經聽證程序,主管機關對中資的准駁,應納入民主防衛機制,防止中國政府經由敏感企業介入台灣的政治。這樣,才不會再發生行政機關以「行政命令」,規定中資可以持有台灣金控公司及銀行百分之五的股份。社會民主黨願將「中資來台投資條例」列為優先推動法案。

實務上,許多中資企業是以港資、外資名義來台,例如阿里巴巴、淘寶網與騰訊,馬政府竟然以加入TPP為名,推動修改「外國人投資條例」與「華僑回國投資條例」,要將一定金額以下及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外人投資審查,改為事後報備制。我們呼籲做為最大在野黨的民主進步黨應該堅定立場,反對此一修法,不因財團或美僑商會的壓力而改變。如果民進黨有任何鬆動,社民黨自詡為「無法收買的政黨」,必將強力捍衛台灣的主權與民主體制。

時間:2015年6月10日上午九點半
地點:中信銀行市府分行(松高路9號)
主辦:經濟民主連合
出席發言:賴中強(經民連召集人)
嚴婉玲(社會民主黨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