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TPP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TPP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6年9月23日 星期五

【新聞稿】「專利連結有問題,藥事法修正停一停」記者會


「專利連結有問題,藥事法修正停一停」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經濟民主連合會同產業界、公衛界代表,今日9/23(五) 上午十點於中興大樓101室舉辦記者會,說明行政院本會期為配合爭取加入TPP,所提出增設「藥品專利連結制度」的藥事法修正案明顯有「國家法權退位」、「傷害民眾藥品近用權」、「危及健保財務」等諸多問題,要求立院應暫緩審議,請食藥署進行產業及社會影響評估後再議。

經民連發言人許博任說明,此次藥事法修正,重點在於參照美國建立藥品專利連結制度。往後食藥署在審查學名藥許可證時,將主動通知原廠藥藥廠檢視學名藥是否涉及專利侵權。若原廠提起侵權訴訟,食藥署就自動暫停學名藥藥證核發15個月(院版修正草案第四十條之九~第四十條之十二)。以及首家學名藥挑戰原廠藥專利有效性跟不侵權成功者,可獲得12個月市場銷售專屬期獎勵等(院版修正草案第四十八條之十六~第四十八條之十八)。

許博任表示此次修法專利連結制度有以下主要問題:
1.食藥署自動停發學名藥證15個月,形同不經法院審酌裁定,即進行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有行政權力過大且過度向專利人傾斜的問題。並且剝奪學名藥廠的基本訴訟權利,有違憲之虞,也違專利訴訟,假處分要件趨嚴的趨勢。此外現行修正草案,TFDA對專利資訊之登載以及藥證停發程序,並不進行合理性審核,卻可作成停發藥證之決定,明顯有權責不符的問題。

2.美國施行藥品專利連結制度多年,原廠藥透過濫訴或跟取得銷售專屬期的第一家學名藥廠逆向和解等手段,不當阻擋學名藥上市的案例層出。台灣完全參照美制,恐怕將重蹈覆轍,進而影響學名藥上市時間跟市佔率,而使健保藥價支出大增、財務惡化,也危及民眾取得可負擔藥品的近用權。

3.就加入TPP戰略而言,TPP的藥品智財規範並未要求成員國一定要採將藥品專利權與藥證核發以行政權力掛勾的美國制,如澳洲就仍維持侵權爭議藥品可否暫停上市或緩發藥證,須經法院裁定(TPP智慧財產權章 Article 18.53)。TFDA此次修法完全採美國制,已經超越TPP的要求,形同TPP只要求成員國脫外褲,但台灣連內褲都要自己脫掉。而在TPP前途未卜,台灣能否加入第二輪協商也遙遙無期的此刻主動修法,也形同未戰先降。

許博任強調針對此次藥事法不當修正,經民連主張:
1.立院應暫緩審議藥事法TPP相關修正案。
2.立院應要求衛福部提出藥事法修正之產業及社會影響評估報告。
3.藥品許可證停發與否,應回歸法院判決。
4.為避免不當壟斷行為,不應給予第一家學名藥專屬銷售期。

台灣健康人權行動協會理事長孫友聯表示,台灣2016年政黨輪替,但自由貿易卻似乎一如往常的被視為政府拚經濟的仙丹妙藥,前有馬政府的ECFA、服貿和貨貿,蔡政府在 TPP前景仍未明朗的情況下就急著提前繳械,不可思議。我們希望政府優先提出來的政策,是如何提升國人用藥安全,以及在民眾用藥可近性及負擔得起(affordable)的積極措施,其中更包括提升國內製藥產業的生產品質,例如,透過更積極落實GMPs或PICs等查驗機制,一方面讓國內學名藥廠更符合國際規範,另一方面也可以提升競爭力,促進國人用藥的品質和權益,而非一廂情煩的只想滿足單方面的需求,最終可能傷害民眾的用藥權益。

臺灣製藥工業同業公會李芳全常務理事則認為在現今台灣社會人文、經濟結構、醫療用藥及保險給付制度環境皆迥異於美國情況下,藥品專利連結採美制將無法適當平衡專利藥、學名藥及社會公益間之擺盪。由於現今台灣一般民眾對醫療用藥 並無選擇權利情況下,所費不貲的專利藥在現今專利法規及藥事法規,及未來若完全複製引進的如美國專利連結制度保護下,專利藥壟斷時間將延長,而更佔據台灣健保醫藥品給付的絕大部分支出,此不但直接加重國家健保制度的負擔,亦侵蝕了學名藥原本賴以生存的獲利空間,造成了原已逐漸失衡的三角,加劇地傾斜向專利藥。

李芳全認為專利連結制度中的自動禁制或自動停止藥政主管機關發學名藥證並無必要性。在專利權人並無任何不可回復損失、重大損害或急迫危險等情形下,並不符合台灣現行任何基本法之法理,且可能與憲法所保護之人民基本權,如平等權等有所違背,若強行立法通過實施,不免予社會人民無所適從的不信任感。

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法律顧問翁雅欣律師表示,依行政院提出之藥品專利連結修法草案,專利登錄浮濫無法避免,藥事法主管機關自認不具審查專利登錄之能力,其既然無法管理,怎能授權行政機關來停止核發許可藥證?此侵害憲法保障學名藥廠之財產權,也違反行政正當程序。

翁雅欣指出現行制度乃專利權人於認為上市的學名藥有侵權嫌疑,提起專利侵權訴訟,若法院判決確認侵權,則學名藥不得繼續製造販賣,專利權人亦可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但法院也需審理本案勝訴可能性。回顧我國智慧財產法院審理案件,多為專利藥廠敗訴,理由包括專利無效、不侵權、無損害賠償責任、非專利權人、專利延期無效等,可見得學名藥並非當然侵害專利藥廠專利,若推論專利侵權而停止核發許可證,係圖利專利藥廠。台灣智慧財產權法令與司法制度齊備,沒有必要實施藥品專利連結制度。而且,台灣也沒有理由獨厚藥品專利,對於各領域之權利人都提供平等之保護,故建議暫緩實施藥品專利連結制度。

政治大學科管智財所陳秉訓助理教授則指出,申請藥證許可的是否為侵權行為,法理上是有爭議的。而TPP本文18.53 條C款的規定,確實並未限定要以行政程序暫停核發藥證許可,食藥署自己主動做比TPP規範嚴格的修法,是很有問題的。陳秉訓強調,藥品專利制度應該是要以促進民眾取得可負擔藥品的權利為目的,食藥署本次項專利權人傾斜的修法是本末倒置。

貿易正義聯盟代表高培軒則表示,這次的專利連結修法基本上完全就是為了應付美國或是TPP的要求。原廠藥壟斷期將得到行政權的保護,不管最後造成的結果是由健保或是一般大眾自行買單,都讓全民近用藥品的權利受到威脅。但這些卻不是美國在乎的,美國只在乎能不能透過專利連結讓他的這些跨國藥廠能有更高的壟斷與獲利,但我們的政府卻不能在這時候捍衛人民的權利,把這個對台灣有嚴重影響,卻只是為了符合美國需求的制度急著上架,不顧這個制度對台灣學名藥產業造成的衝擊,也不顧台灣全民健康,近用藥品的權利這塊公共領域真的能透過自由貿易讓出去嗎?如果加入TPP必須建立在犧牲大家的這些權益,貿易正義聯盟堅決反對這種為了不知道誰的利益而產生的法規調整。

立法委員蔡培慧今日亦與會,她表示TPP最為人詬病的就是推動國家職能的商品化,也就是國家向跨國財團傾斜的問題。而此次藥品專利連結國家以行政權,跳過司法裁判程序,直接為專利藥停發學名藥證的制度設計,更是「國家法權的退位」,十分不妥。蔡培慧亦指出,健保是許多中下階層民眾就醫權利的安全網,藥品專利連結制度可能危及健保財務平衡,食藥署應該要以保障民眾就醫權利為出發點重新調整藥事法修正內容。

發言代表:
經濟民主連合發言人許博任
台灣健康人權行動協會孫友聯理事長
政治大學科管智財所陳秉訓教授
臺灣製藥工業同業公會李芳全常務理事
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法律顧問  翁雅昕律師
貿易正義聯盟代表 高培軒
立法委員蔡培慧

2016年3月17日 星期四

【新聞稿】 318兩周年論壇,經民連呼籲拒絕服貿、貨貿、亞投行

318運動兩周年,經濟民主連合(原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今日上午舉辦論壇討論「在監督條例之後,新政府新國會應如何面對服貿、貨貿、亞投行」,由賴中強、魏揚、邱俊榮、高仁山、曾昭明4提出報告,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與陳惠敏秘書長與談回應。

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指出:馬英九任內所推動的ECFA、服貿、貨貿、自經區、亞投行等對中經貿政策,固然是在執行國共連胡公報「先經後政」的談判路徑圖,而馬政府財經官僚一再宣稱此為台灣經濟的出路,則是基於六項錯誤過時假設。包括;1.假設關稅是產業競爭力的關鍵因素,2.假設FTA覆蓋率等於零關稅率,3.WTO杜哈回合談判已停滯,不加入區域貿易協定就是鎖國,4.假設中韓FTA將帶給台灣產業海嘯式的衝擊,5.假設服貿協議是台灣企業跨足中國服務業的必要手段,6.假設亞投行可以為台灣企業擴張市場,但這些假設已被證明錯誤或過時。經民連拒絕貨貿協議,因為它大量開放中國農工產品進口,犧牲農民基層產業與勞工權益,只為成就石化、面板、汽車十大財團曇花一現的短期利益。拒絕服貿協議,因為它衝擊基層服務業的生存權益,將醫療與照護徹底商品化,它開放中資經營金融、電信、廣告、印刷等產業讓中資可以經由經濟活動影響台灣的民主制度運作。拒絕亞投行,拒絕為矮化台灣主權、擴張中國政經影響力、惡化勞動與環境標準的國際強權金融資本主義競賽添材火。加入亞投行將為台灣帶來三重主權陷阱。

中央大學經濟學系教授邱俊榮指出: ECFA非但無助於解決台灣經濟在國際經濟整合趨勢中被邊緣化的困境,這種妄圖「以技術換市場」的類自殺行為反而使台灣落入更依賴中國的「新邊緣化危機」。FTA會有引導一國資源運用方向的作用。對某一國的出口會因FTA而變得更容易,生產活動與資源分配必定會因而更迎合該國市場的需求。因此,若夥伴國的發展程度越高,則有拉動本國技術與薪資水準的良性效果,若夥伴國的發展程度低,則會有礙本國技術與薪資水準的提升,台灣近年出口大幅集中中國正是這種情形。優先選擇與發展程度較高的國家簽訂FTA才會是好的決策。此外,若夥伴國與本國的生產互補性越大,也越能從FTA中獲益,所以應該避免先與產業高度競爭的國家簽訂FTA。

台灣教授協會高仁山則舉鋼鐵業為例,鋼鐵金屬產業(包含不鏽鋼),因中國去化過剩產能,鋼胚低價傾銷台灣,一公斤的鋼胚比一公斤的蕃薯便宜,打的台灣鋼鐵業難以生存,而台灣政府卻無法到WTO告中國反傾銷,使用中國原料加工再出口的廠商,甚至也被許多國家場把台灣連同中國一同告反傾銷,使的台灣鋼鐵金屬產業倒的倒、逃的逃。

318運動參與者魏揚指出,未來八年民進黨執政與過去八年的馬政府相較,在民主程序及對中國立場上會有些不同,但是二者在加入區域經濟整合立場上並無本質上的不同,社運反而會面臨比馬政府時期更艱困的抗爭環境。

社會企業責任顧問曾昭明對中國主導的亞投行提出批判:就國際社會對多邊開發金融機構的人權監督和生態監督來說,中國政府是將亞投行當成例外,而正是這種官僚主義的態度,就也註定了亞投行不可能是真正促進包容性成長和綠色發展的制度機構。未來亞投行運作後,將會拉低世界銀行、亞洲咖發銀行在從事基礎建設融資時的人權標準與生態標準。

與魔鬼交易?莫讓TPP傷害台灣


下午第二場論壇聚焦TPP,綠黨秘書長許博任指出加入TPP等自由貿易協定,是否有助改變台灣深陷三角貿易模式,擺脫對中依賴,是必須劃個大問號的。就以ICT產業為例,因為WTO架下ITA協定的簽署,台灣ICT產品出口關稅幾乎為零,但產業仍然高度外移中國。換言之,產業的關稅優勢,跟產業外移與否的關聯性極低。要擺脫對中依賴,解決台灣經濟的沉痾,關鍵還是在產業轉型。兩大主要政黨也都如此認為,紛紛提出產業轉型的政策。那麼加入TPP,跟產業轉型又有何關聯呢?以蔡英文產業政策為例,他提出綠能科技、亞洲矽谷、生技醫療、智慧機械、國防航太等五大創新研發產業,希望藉此帶動國內產業轉型。但綜觀目前國內關於TPP受益產業的討論,多半仍聚焦於紡織、石化、基本金屬、塑膠、成衣及汽機車零配件等產業,是否受TPP原產地規則影響,或者能否取得更多關稅優勢,與前述產業創新轉型計畫似較無關聯。貿易政策理論上是落實產業政策的手段,但目前來看,加入TPP這項貿易政策,與台灣推動產業轉型,進而擺脫對中依賴的產業政策主流論述,其關聯性也仍待觀察。

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經濟學博士吳啟禎表示:面對TPP議題,應該首先洞悉主控者-美國-的地緣策略盤算,找出有利於台灣的政治切入點以鞏固國家安全,然後回歸經濟層面,探討TPP對於社會經濟乃至自然生態與勞動價值的意涵。歷史上,美國從未像寄望TPP一般將國際經貿規則與自身國家安全綑綁在一起,其戰略目標清楚地瞄準中國,希望透過TPP強化美國在亞太地區的政經同盟關係,藉以壓抑中國崛起或者逼使中國轉往重視法治、人權與環保方向進行改革。為了達到這項政治目的,美國勢必得在經濟談判條件上對會員國釋放利多,同時設定中國難以企及的新型經貿遊戲規則。為因應TPP變局,越南已成為台商投資的新熱點,這項資本遷徙雖然有助於台灣降低對中國的依賴,但卻不足以為台灣經濟帶來轉型動力。除國安與政治層面的考量之外,台灣公民社會思考TPP可能的經濟衝擊,可借鏡發展已久的國際經濟整合之分析架構,在短期效果方面觀察TPP所標榜的高勞動與高環保標準能否實際造成全球剝削生產體系的相對式微?至於長期效果-即產業競爭力-其實取決於國內科技創新實力與經濟治理模式,非關乎TPP之情事,不宜混為一談。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報告「專利延長保護對國內生技產業與健保財務之影響」,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特聘教授陳吉仲報告「如何讓TPP不會傷害台灣農業」,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劉靜怡報告「從TPP智財專章看公益與自由的未來」。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及民進黨政策會副執行長出席與談。

【新聞稿】經民連盤點318後之反服貿運動

318運動兩周年,承繼318運動四大訴求的經濟民主連合(原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連續兩天舉辦四場論壇:1.在監督條例之後,新政府新國會應如何面對服貿、貨貿、亞投行,2.與魔鬼交易?莫讓TPP傷害台灣,3「憲法一中」?迴避統獨,能有民主嗎? 4.深化民主,在選舉之外,經民連七項立法倡議。並於四場論壇之前,由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與顧問嚴婉玲發表「續曲---2014/4/11以後的反服貿運動(初稿)」,盤點318後之反服貿運動。

嚴婉玲顧問報告指出:三一八運動訴求「退回服貿」、「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先立法,再審查」、「召開公民憲政會議」,在王金平承諾:「監督條例草案完成立法前,將不召集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相關黨團協商會議」後,四月十日結束占領行動。退場的爭議之一,這個承諾有效嗎?兩年後來看,「先立法,再審查」的策略,與之後監督條例的程序攻防,實質上達到「凍結、阻止兩岸服貿協議生效」與「攔阻兩岸貨貿協議簽署」的效果,避免台灣走入「兩岸經濟一體化」,為台灣保留了經濟自主的可能性。

與其說是長遠運動目標,318運動的四大訴求更像意外成功占領後的階段性談判策略。從運動的前後脈絡與四大訴求的關聯來看,反服貿運動的底蘊是對抗中國因素對台灣主體性的侵略,是要求深化民主,批判代議政治與現有政治體制,是要求經濟民主、分配正義、社會團結與世代正義,並以因應區域經濟整合及對抗國共談判路徑圖為背景。

2014年至今,反服貿運動在五大戰場奮戰:包括(一)堅持經濟民主,應對區域貿易協定,(二)監督條例,(三) 拒絕「同屬一中」,捍衛台灣人民自決權,阻止國共政治談判,(四) 服貿、貨貿、自經區之外的個別對中經貿開放措施,(五)憲政改革。其中憲政改革戰場與四大訴求中的召開公民憲政會議,由「公民憲政推動聯盟」承繼,其餘戰場與訴求由經濟民主連合與聯盟各團體繼續推動。

在(一)堅持經濟民主,應對區域貿易協定戰場。面對國際間區域經濟整合的趨勢,經民連主張「沒有民主參與,就沒有經貿談判」「沒有分配正義、沒有社會團結,就沒有貿易協定」。經民連兩年多來至少達成了阻止服貿協議生效、阻止貨貿協議協議簽署、阻止國會通過自經區條例等成果。TPP協議於今年二月初簽署,由於尚需各締約國完成國內程序最快將於協定簽署兩年後生效,屆時才會有台灣可否加入的問題,但目前民進黨政策希望用利用此兩年期間修改國內法律以符合TPP規範,所以衝擊與爭議將很快出現,應密切注意相關發展。而馬政府在2016大選後隔天,由財政部提出亞投行申請,4月亞投行理事會將開會審查,經民連認為加入亞投行會將對台灣主權地位造成三重陷阱的危害。

在(二) 監督條例的戰場,在第八屆立委任內,由於馬英九透過黨紀掌控國會多數,而行政院版監督條例草案與民間版差異甚大,無法真正產生國會及公民社會監督的機制,在擔憂通過行政院版的「不監督條例」情況下,經民連多次與在野政黨攜手杯葛監督條例審議。民進黨態度隨大選時間逼近而有所改變,前期民進黨尚採合作立場,與民間團體共同力阻行政院版監督條例付委審查,但到第八屆立委最後一個會期,或恐擔心監督條例成為新政府的燙手山竽,態度轉趨積極,僅台聯黨團仍與經民連合作阻擋至會期結束。面對新國會,經民連支持監督條例的立法,但我們要求的監督條例不能流於形式,必須真正改變基層產業農民與勞工,在政府對外經貿談判中的決策參與地位。

在(三)拒絕「同屬一中」,捍衛台灣人民自決權,阻止國共政治談判的戰場,2014年6月,民主陣線抗議王張會而衍伸出的諾富特飯店破門事件。2015年11月7日經民連在馬習會進行之際發動抗議馬習會、反一中遊行,大選前也與台教會合作共同發起「反對『一中原則』,捍衛台灣人民自決權行動」,推動新國會通過決議:否認「一中原則」,拒絕馬習會「共識」,來進行自救,要求立委候選人簽署「拒絕一中原則承諾書」。

在(四)服貿、貨貿、自經區之外的個別對中經貿開放措施戰場,兩年間針對個案發動多次抗議行動「抓漏」(例如反對延長陸客自由行至30日,反對郵政儲金錢進中國,反對兩岸權貴資本併購中嘉網路,反對馬英九卸任前推動的九項爭議政策--九馬撕裂台灣),也提醒各界正本清源應推動廢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八年來,馬英九以「行政命令」治國,不顧各界反對,跳過國會討論,猛踩油門連闖紅燈,大幅推動全面對中開放政策,憑藉的就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對政府的大量空白授權。根據該條例制定的各項「辦法」「標準」「細則」即高達五十五項,加計各種「公告」「實質法規命令」更高達數百項。更離譜的是,該條例對於授權制定法規命令的授權目的、範圍、內容與限制幾乎沒有任何具體規定,以中國觀光客為例,該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就只有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得申請來臺從事觀光活動,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完全空白授權,造就行政獨裁體制。而該條例「一國兩區(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的錯誤國家定位,更是台、中關係、憲政體制、黑箱課綱紊亂的根源。
我們主張逐步廢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中國往來規範應回歸法治國原則,準用外國人(公司、銀行..)之法律規範,如有特別規定之必要,應由國會制定各該法律之專章(例如銀行法之中國銀行專章)或專法(例如中資來台投資條例),並於法律修訂完成後,廢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2015年6月10日 星期三

【新聞稿】四階段抵抗:反對中國中信集團入股中信金控記者會新聞稿


四階段抵抗:反對中國中信集團入股中信金控
中國中信集團入股台灣中信金控案,8日正式簽約,這是中資入股台灣金融業的首例,其實就是金融業的旺中案,其影響遠比旺中案還深遠。

一、中國的國家戰略企業-中國中信集團

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指出:引發國人普遍疑慮的旺中案,蔡衍明還只是一個受中國政府影響的台商,即將入股中信金控的中國中信集團,根本是中國國務院控制的國家戰略企業。鄧小平在1979年親自批准中信集團的設立,創辦人是人稱「紅色資本家」的中國國家副主席榮毅仁,前黨組書記熊向暉原任中共調查部與統戰部副部長,集團現任董事長常振明兼任中國共產黨黨組書記。媒體報導此次相互參股案,奠基於中信金控辜濂松與中信集團前董事長王軍之間的情誼,而王軍係中共八大老王震之子,被《中共太子黨》一書認定為中共太子黨核心成員,1989年中國民運,中信集團被列為十大「官倒」企業之首。這是一個與中國國安、情治、軍方系統關係密切的國家戰略企業。

當中國改革開放需要引進外資時,中信集團與日商合資成立中國東方租賃公司(1980),透過野村證券發行海外債權(1982)。當中國要發展航太軍火工業,中信集團及旗下企業,收購澳洲波特蘭鋁廠10%股權(1986)、成立亞洲衛星有限公司(1988年),近來並收購世界最大鈮公司巴西礦冶15%的股權(2011),鈮是製造噴射引擎和火箭引擎重要物資。當香港主權移交需要企業界扮演「平穩過渡」 角色時,中信集團先收購遭擠兌的嘉華銀行(1986),然後收購香港關鍵敏感企業:國泰航空(1987)、香港電訊(1990)。當波斯灣戰爭後,中國須要穩定中東油源,中信集團為伊朗修建德黑蘭地鐵(1995)。當中國打算緊縮香港言論自由時,中信集團旗下中信國安收購亞洲電視(2006)、中信銀行(國際)對香港獨立媒體抽廣告(2013)。對於這次中國媒體報導中信集團收購台灣「最大民營銀行」,您說,算不算中國政府當前國家戰略的一環?

二、百分之三點八,第三大股東

由於國內金控公司持股相當分散,中國中信集團預計持有中信金控百分之三點八的股份,已經是第三大股東,足以當選董事席次,影響經營權的關鍵持股。對照中信金控前次股東會(2014年9月24日股東會)十大股東名單,第一名南山人壽持股比例4.89%,依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規定,保險業資金投資,不得行使對被投資公司董事、監察人選舉之表決權。第二名辜濂松持股 3.92%、第三名摩根士丹利福爾摩沙(開曼)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持股 3.24%、第四名宜高投資(辜家家族企業)持股3.14%,第五名到第十名持股1.93%到1.71%。整體辜家及家族企業持股約百分之十,全部九席董事,除四席獨立董事外,其餘五席中,有四席係宜高投資直接或間接控制(宜銓投資法人代表薛香川、長基投資法人代表童兆勤、宜銓投資法人代表陳國世、仲遠投資法人代表凌氤寶),而該宜高投資公司持股3.14%,反低於3.8%,可見將來中國中信集團在中信金控經營權角力過程中,將擁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三、新聞自由、個資濫用、政治介入貸款,三大負面影響

中國中信集團入股中信金控,會對台灣社會帶來三項負面衝擊:
(一) 新聞自由:廣告是媒體最主要的收入來源,根據中信金控2014年合併財務報告,旗下各公司年度行銷推廣費用高達29億8千餘萬元,中國中信集團入股甚至擔任董事後,可以影響中信金控及旗下公司的廣告預算使用。如果北京政府透過中信金控對台灣媒體抽廣告,打擊北京政權不喜的媒體(例如三立、民視、自由時報、蘋果日報),影響媒體言論方向,將造成台灣新聞自由的浩劫。
其實,2013年,北京政府就是透過中國中信集團在香港的子銀行「中信銀行(國際)」對香港媒體《am730》抽廣告,擔任言論自由的殺手。香港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副教授賴俊卿根據調查機構admanGo的資料,分析當年多間銀行投放在《am730》的廣告費,指出三家對《am730》抽廣告的中資銀行就是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亞洲)及中信銀行(國際)。施永青針對香港的媒體環境的現象說:習近平的目的是要清除政治上的障礙,以落實政策,「這套想法來到香港,就是要花更大的氣力去爭奪輿論陣地。」所以在必要時,中央就會發指令要求中資機構暫停個別傳媒的廣告,以方便中央提出某些具體的要求。

(二) 個資濫用:兩岸權貴聯手,個資不保。台灣中信銀行,是台灣第一大信用卡發卡銀行,掌握數百萬國人的消費明細。台灣中信金控可能將此消費明細提供給關係企業做行銷之用,台灣中信金控並計畫與中國徽商銀行、國美控股、合肥百貨,合資在中國成立消費金融公司。中國中信集團入股台灣中信金控,成為中信金控的策略性投資人後,是否增加消費者個資遭不當使用的風險,令人憂慮。

(三) 政治介入貸款審查:今日抽廣告,明日抽銀根。台灣中信銀行,是台灣最大的民營營行(三商銀仍有官股),中國中信集團既然在香港基於政治理由對獨立媒體抽廣告,我們不得不憂慮未來中國中信集團入股台灣中信金控後,是否會介入銀行貸款的審查?是否會對批判北京政府或不願政治表態的台灣本土企業抽銀行?是否會藉由貸款案的審查進行政治鬥爭,或貫徹北京政府的政經策略?就如同當年中國對奇美鎮江廠抽銀根,中共官員大言不慚地說「希望奇美及其他綠色台商,要懂得在商機和政治立場之中選擇」,然後我們看到許文龍先生被迫支持中國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

四、四階段抵抗

面對這樣一個中國國家戰略企業入股台灣金融業,威脅台灣的言論自由與民主體制,如果我們沉默,中國政府就會步步進逼。我們要採取四階段的抵抗措施,向中國政府與兩岸權貴資本大聲說─不。
(一) 中信金控股東會:
我們呼籲中信金控股東親自出席6月29日股東會,發言反對以中國中信銀行為對象的現金增資私募案,不要將委託書交給徵求業者。經濟民主連合將於6月21日下午兩點召開說明會,與反對本案的股東,共同討論股東會因應策略。
(二)投審會審查程序:
如果6月29日股東會無法打消本件參股案,依法中國中信集團入股
前仍應取得經濟部投審會的許可,我們將號召民眾走上街頭,要求
投審會就此重大投資案召開聽證會,並否決本件參股案。
(三)金管會許可中國人擔任金控公司董事程序:
如果投審會未能否決本件參股案,就算將來中國中信銀行代表參選中信金控董事,依兩岸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辦法第75條之規定「應於選任前,檢具相關之證明資料、文件,報經主管機關許可」,我們將要求金管會否決中國中信銀行代表參選中信金控董事,以建立民主防衛機制,防止中國政府經由中信金控介入台灣的政治,侵害台灣的言論自由與民主體制。
(四) 消費者抵抗運動:
如果以上行動皆無法阻擋中信集團入股,我們將號召中信金控及旗下子公司的消費者,發起消費者抵抗運動,以消費者的自力救濟,對抗兩岸權貴集團。

五、社民黨呼籲立法規範中資

社會民主黨秘書長嚴婉玲表示:包括個人在內,社民黨許多夥伴共同參與了2013年以來的反服貿運動,反服貿運動所訴求的不只是程序上的反黑箱,還包括反財團剝削,以及對抗中國政府經由兩岸權貴資本侵蝕台灣的政經主體性。社會民主黨支持經濟民主連合反對中國中信集團參股中信金控的立場,社民黨主張國會應制定「中資來台投資條例」取代行政權獨斷的「行政命令」,重大投資案須經聽證程序,主管機關對中資的准駁,應納入民主防衛機制,防止中國政府經由敏感企業介入台灣的政治。這樣,才不會再發生行政機關以「行政命令」,規定中資可以持有台灣金控公司及銀行百分之五的股份。社會民主黨願將「中資來台投資條例」列為優先推動法案。

實務上,許多中資企業是以港資、外資名義來台,例如阿里巴巴、淘寶網與騰訊,馬政府竟然以加入TPP為名,推動修改「外國人投資條例」與「華僑回國投資條例」,要將一定金額以下及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外人投資審查,改為事後報備制。我們呼籲做為最大在野黨的民主進步黨應該堅定立場,反對此一修法,不因財團或美僑商會的壓力而改變。如果民進黨有任何鬆動,社民黨自詡為「無法收買的政黨」,必將強力捍衛台灣的主權與民主體制。

時間:2015年6月10日上午九點半
地點:中信銀行市府分行(松高路9號)
主辦:經濟民主連合
出席發言:賴中強(經民連召集人)
嚴婉玲(社會民主黨秘書長)